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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四川省设立家用锂电池回收箱的建议》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86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09-26 09:11:41

刘莉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四川省设立家用锂电池回收箱的建议》(第14040864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废旧锂电池回收工作十分重要、紧迫,既能有效防范废旧锂电池环境安全风险,又有利于锂电池产业循环可持续发展,经与生态环境、经济信息等有关部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完善包括废旧电池回收在内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推动生活垃圾设施建设,2023—2024年完成6.4万余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标准化建设与改造。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居民小区收集点以城镇生活垃圾“四分法”(有害垃圾(包括锂电池等废旧电池)、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设置4类回收箱。废旧锂电池随有害垃圾收集到区域回收中心,按照有害垃圾处理流程,分类后进入回收或处置程序。

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结合职能职责,持续推动锂电池回收管理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将“废旧锂电池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存放、使用绝缘胶带包裹电极、自行拆解电池或投入火源易引发爆炸”等生活常识纳入科普教育基地范围,宣传普及垃圾分类重要意义和安全意识。二是鼓励试点示范。学习借鉴上海、深圳等城市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设置废旧锂电池回收箱,总结提炼市场化实现收转运处工作经验后推广。三是完善收运体系。鼓励引导电器、电池制造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服务,完善“社区收集-企业运输-区域处理中心”三级体系,提高区域分类实效。四是健全产业链条。积极配合经济信息等部门研究印发废旧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支持成都、宜宾、遂宁等有锂电池产业基础布局的城市建设废旧锂电池处理中心,建立健全废旧锂电池高效再生利用及零污染处置的绿色循环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c101513/2025/9/23/02848db31b23429bb61275faa32721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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