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出台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为“CCRC持续照料退休社区”鼓励政策的建议》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98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198号建议的复函
王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为“CCRC持续照料退休社区”鼓励政策的建议》(第1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建议后,安排相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的分析客观准确,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将小区公共区域适老化改造、应急逃生改造纳入大修基金使用范围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老旧小区公共区域适老化改造、应急逃生改造等均属于小区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改造,在后续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强化街道、社区、小区党组织对居民的宣传指导,通过小区议事平台,指导业主通过表决,合理申请和使用维修资金。
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并给予物业企业税收优惠补贴
根据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西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和运营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新建和改扩建且包括老年餐桌服务在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正常运营1年后,可申报建设补助。各区县上报评估结果,由市老龄办负责,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或由三部门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最终确定补助金额。
在后续的工作中,我局将密切关注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拓展思路,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切实增加居民幸福感,促进家庭幸福、邻里和睦、社区和谐。
涉及我局的相关建议已采纳,其余建议将由相关部门回复。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惠琳娜 电话:88668251)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969971513077530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