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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5年第13批公租房合同期满 申请按市场租金续租家庭名单公示1户

2025-09-23 10:03:34

因公租房合同期满,李岳冠家庭提交了续租申请材料,经审核,该家庭存在没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证》等情况,不再符合保障条件。

该家庭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且提出存在住房困难,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相关规定,可按市场租金继续租住公租房,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9月25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2025年第13批公租房合同期满申请按市场租金续租家庭公示名单(共1户)

2025年9月19日

序号申请

家庭

是否

纳入

保障

与主

申请

人关

身份证号码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备注
1主申请人李岳冠本人450421********40123000.001000.000该家庭没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及申请当月前6个月在本市三城区连续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共同

申请人

李庭轩儿子450421********40170.00
李子轩儿子450421********401X0.00
注:上述家庭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经审核,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的标准,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存在住房困难家庭,可按照市场租金继续租住公租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5987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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