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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 广东省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机制正式建立

2025-09-23 09:37: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高效化解。2025年9月17日上午,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住建联调委”)与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珠海国际仲裁院正式签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省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机制正式建立,是探索创新广东特色多元解纷路径的一小步,也是推动“行业纠纷行业解”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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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约仪式由省住建联调委主办,广州仲裁委员会协助承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有关行业协会、企业、“总对总”调解组织调解员、仲裁员等五十余位代表出席仪式,共同见证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解决机制建立的重要时刻。仪式上,省住建联调委和3家仲裁机构代表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各方将在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仲裁衔接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建立健全 “评审+仲裁”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纠纷解决服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在致辞中表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具有标的额大、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纠纷数量占比高等特点,仲裁已经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矛盾纠纷化解的主要方式之一。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在不同时期、多份文件中鼓励推广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建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机制,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解决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协议落地实施,为建设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3家仲裁院领导在致辞中表示,仲裁作为一种高效、专业、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不断发展,仲裁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仲裁在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次与省住建联调委合作,建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仲裁服务体系,提升仲裁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选择。仲裁院(委)将充分发挥仲裁的专业优势,加强与省住建联调委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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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后,由建纬研究院院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朱树英开展了“用好争议评审制度,建立行政监管和仲裁衔接机制——建设工程源头纠纷化解新路径”的专题讲座。朱院长介绍了“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要求,详细阐述了中国特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前移的主要内容和法律含义,分享了我国争议评审机制的实践成功案例和经验,并强调了行政监管与仲裁有效衔接的重要性。他指出,要从制度突破、借鉴经验做法、政府发挥重要引领作用、与改革创新前沿阵地的创新实践相结合等多方面共同推进、多管齐下,助力打造全链条解纷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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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后,各方将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启动相关工作,共同制定完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仲裁衔接程序等配套制度,确保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机制的顺利运行。同时,各方还将加强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典型案例,提高建设工程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对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机制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当事人积极选择该机制解决纠纷。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xwzx/zxdt/content/post_4775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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