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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命名“华熙公馆”的行政许可决定

2025-09-22 08:31:19

申请人:宁德臻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MAEJ0EPL98

申请事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

你单位报来“华熙公馆”命名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并经市民政局复核,同意将坐落在国宝路东侧、万安东路南侧、广福路北侧地块的建筑物群命名为“华熙公馆”(罗马字母拼写:Huá Xī Gōng Guǎn)。该名称为该建筑物群的法定标准名称,其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请按该法定标准名称进行宣传和推广。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xzjsgl/202509/t20250919_2192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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