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七批)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七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江西本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宜翔建筑有限公司围标串标案
案例简介:2024年8月16日,袁州区下浦中心幼儿园新城分园改造提升项目开标,中标价400万元;2024年9月30日,袁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开标,中标价5372万元;2024年9月25日,宜春市袁州区辽市镇油茶智慧冷链仓储中心项目开标,中标价1473万元。江西本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宜翔建筑有限公司在参与这3个项目的投标活动中,存在投标单位的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经袁州区住建局调查核实,两公司的投标文件委托了同一人(陈思楠)制作了这三个项目的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视为串标,两家公司的投标行为符合此条规定。
处理结果:2025年7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本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宜翔建筑有限公司各处人民币36.225万元罚款。
二、浙江舜元建设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华澄供水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例简介:2023年6月,浙江舜元建设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华澄供水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樟树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中,两家公司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涉嫌串通投标,项目金额7000万元。经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以上两家公司串通投标属实。
处理结果:2025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两家公司各处人民币35万元罚款,对两家公司直接责任人各处1.75万元罚款。
三、江苏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祥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例简介:2024年1月,上高县现代绿色粮食仓储建设项目(一期)(徐家渡)徐家渡分公司1#2#3#4#粮仓、消防水泵房与制氮机房、变配电房、烘干中心项目开标,江苏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祥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完全一致,经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苏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祥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4年10月,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分别对上述两公司处人民币9.0445万元罚款,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0.4522万元人民币罚款。
四、铜鼓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凤凰小区)监理项目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案
案例简介:2021年5月,铜鼓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凤凰小区)监理项目,在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韩峰(江西正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请托评标专家吴晖霞帮忙运作江西正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通过评标专家吴晖霞为江西正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打高分,江西正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最终顺利中标,评标结束后,韩峰(江西正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给了评标专家吴晖霞10万元好处费。
处理结果:2023年6月,铜鼓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江西正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对评标专家吴晖霞作出取消评标专家资格行政处罚。
五、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抚州臻泓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西远浔建筑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例简介:2024年6月,奉新县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狮山花园小区改造项目开标,投标单位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投标报价一致,抚州臻泓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西远浔建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一致,经深入调查,上述四家投标单位在投标中,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人民币339.88万元。2024年9月,经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抚州臻泓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西远浔建筑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情况:2024年9月,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抚州臻泓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西远浔建筑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4家企业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各处人民币1.6994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各处人民币849.7元罚款。
六、江西能匠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湾仔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情简介:2024年2月1日,“高安市七一四路工程项目”项目开标,招标控制价为1470.22万元,2024年8月,收到相关线索,江西能匠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湾仔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高安市七一四路工程项目”项目投标中,其投标机器码、投标机器IP地址、MAC地址皆一致,涉嫌串通投标。经高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能匠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湾仔工程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情况:2025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能匠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湾仔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6.672万元元罚款。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j.yichun.gov.cn/ycszjw/gcztb/202509/0e1dbc06593542c6b6dadf2557c334c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