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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2025年度上半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5-08-30 08:22:14

并住建字〔2025〕126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不断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5〕346号)和太原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太原市2025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住建函字〔2025〕93号),6月-8月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上半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

本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抽查范围包括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新申请及核发“主体施工阶段”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及近年老年人照料设施项目,共抽查15个项目,涵盖学校、医院、托育机构、老年公寓、大型活动中心、住宅、办公综合楼、地下车库等类型,涉及设计单位15家、勘察单位11家。

检查内容包含技术检查和规范性检查。技术检查重点包括勘察设计文件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涉及安全的非强制性建设标准情况、住宅隔声、串味、渗漏等技术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情况、重要工程专家论证情况、违反编制深度规范要求等情况。规范性检查重点包括:是否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导则》(晋建质字〔2023〕72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0〕1237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的通知》(并住建字〔2025〕27号)等文件要求,是否按照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样式要求,对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盖章等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了专家审查、书面申诉复核、个别项目专家2次复核的方式,检查中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专业技术问题

1.勘察专业方面

个别项目未附勘察任务委托书;缺少相关通用规范;地基复杂程度判定有误;部分勘探点间距不满足要求;未明确场地10KM范围内是否存在发震断裂;换填材料选用类型不适合;未提供近3-5年、历史最高水位调查结果;未提供砂土变形指标建议值等。

2.建筑专业方面

建筑专业存在设计深度不够、未提供计算书或计算书存在缺漏项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建筑设计说明未明确防水挑檐禁止任何形式的封闭或改造;未按照绿色建筑等级标准进行设计和评价;未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素土夯实压实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等。

3.结构专业方面

结构专业存在设计深度不够、未提供计算书或计算书存在缺漏项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加大截面框架梁箍筋直径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个别边缘构件配筋不满足计算要求;错层处剪力墙配筋率不满足规范要求等。

4.设备专业方面

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存在设计深度不够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电动排烟窗出线回路断路器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报警,不应切断电源;配电箱供电未采用双路电源在末端切换的方式;缺少防排烟系统设计基础要求;散热器安装前未进行水压试验;无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等。

(二)规范性问题

部分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等规定的出图、签字、盖章程序执行不够到位;部分设计单位存在未将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上传后未进行办结,上传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三、有关处理意见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对本次检查中违反勘察设计政策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比较严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研修中心改造项目配套用房

设计单位: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学东

责任人员:阎岗(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1101037-023)、郝思思(建筑设计人)、伊爽(结构设计人)(执业号:1103198-S002)、周清军(暖通空调设计人)

2.项目名称:太原科技大学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建设项目(山西省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多功能教室)

勘察单位:中岩辉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玉海

责任人员:李国跃(项目负责人)(执业号:1401060-AY015)、 梁爱萍(审定人)(执业号:1401060-AY004)、李玉海(审核人)、秦潞凯(报告编写人)

3.项目名称:太忻经济区建设杏花岭区老年福利院项目综合楼

勘察单位:长平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兴文

责任人员:赵东亚(项目负责人)(执业号:1401080-AY005)、来凤芷(审定人)(执业号:1401080-AY001)、卫海瑞(审核人)、王善善(报告编写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要针对项目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通报发布1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太原市住建局321室。整改完成后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变更要及时上传到平台。

(二)严格落实规范。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在上传勘察设计文件至平台后必须同时进行办结,否则将以未上传进行督导。凡涉及变更设计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重要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布局、功能、结构形式、系统方案等涉及安全的重大变更,应重新申报进行专家论证),变更设计文件必须上传平台,我局以上传平台的所有文件为最终勘察设计成果进行认定。

(三)增强责任意识。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全面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及时下发变更通知单,尽快落实到位;对已实施的在建项目,制定相应处置方案,切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

(四)加强监督力度。我局将严格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加强对太原市勘察设计质量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将事前勘察设计项目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质量抽查相结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推动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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