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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 立法听证会工作方案

2025-07-29 16:10:33

为广泛听取意见,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定于2025年8月5日组织开展《张掖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听证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听证内容

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设定条款5项。

(一)行政许可1项。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绿地指标应当符合规定或者规划的标准。确因客观条件限制,绿地面积达不到要求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建设单位可以实施异地绿化。

(二)行政处罚4项

1.改变规划违规行为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占用绿地违规行为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逾期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质量要求恢复绿地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按照占用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砍伐迁移修剪违规行为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擅自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及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破坏树木根系等行为,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未经批准擅自迁移、过度修剪树木的,处以树木总价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总价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禁止性规定违规行为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二)(三)(四)(五)(九)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七)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八)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听证机构及听证人

(一)听证机构: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听证人(5人):

徐 晓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同平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 龙  市住建局城管科科长

盛鹏飞  市住建局法监科副科长

边俊宇  市住建局法监科干部

(三)听证会主持人:

陈同平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共31人)

听证会参加人员31人,其中:听证陈述人10人、听证旁听人21人。(名单详见附件)

四、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听证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楼901会议室(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8号)。

五、发布听证公告和公布法规草案

2025年7月3日,在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发布公告,同时发布《条例(草案)》。公告内容包括: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目的和听证事项,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方式等事项。

六、听证会议程

(一)听证会主持人介绍听证会参会人员,并宣布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会听证人市住建局城管科负责人王龙同志简要介绍《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并对听证事项作出说明;

(三)听证会陈述人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四)听取听证会旁听人意见;

(五)听证会主持人归纳分歧点,组织听证会参加人围绕主要分歧点展开辩论;

(六)听证会陈述人、旁听人完善陈述观点并签字确认;

(七)听证会主持人总结发言。

七、听证报告制作及处理

听证会结束后,由听证机构负责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二)听证会陈述人提出的基本观点和争论的主要问题;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提出的主要意见;

(四)听证会结果论证采纳情况。

附件: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陈述人(共10人)

(一)市政协委员(2人)

王 勇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夏琰  市自然资源调查中心副主任

(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3人)

胡郭睿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王琳  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科长

武应国  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三)城市绿化专家(3人)

付丽萍  甘州区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

张甲毅  临泽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何修仁  山丹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四)行业律师(1人)

李兴禄  甘肃金彤律师事务所主任

(五)城市绿化企业代表(1人)

郑强国  甘肃松之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责人

二、听证会旁听人(共21人)

(一)市人大代表(2人)

马德胜  甘州区金安苑学校校长

马 瑜  甘州区北街街道东湖社区居民

(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2人)

李爱香  张掖市水务局水管办干部

韩 亮  张掖市林草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副站长

(三)城市绿化专家(1人)

马园园  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干部

(四)行业律师(1人)

费志荣  甘肃正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城市绿化企业代表(3人)

李小红  张掖市铭盛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张吉东  张掖浩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王兴军  张掖市兴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六)物业管理企业代表(4人)

张文慧  甘肃佳合天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罗兴民  甘肃嘉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贾文君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掖甘州分公司物业经理

郑海燕甘肃宜居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物业经理

(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代表(3人)

任绥军  甘肃天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

李 群  甘肃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吴鹏甘肃瑞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八)群众代表(5人)

郑 玲  甘州区西街街道小寺庙社区居民

吴春德  甘州区西街街道北环路社区居民

杨志宇  甘州区西街街道西站社区居民

要 武  甘州区滨河新区滨河社区居民

徐克兵  甘州区滨河新区滨河社区居民

 

原文地址:https://www.zhangye.gov.cn/jsj/dzdt/tzgg/202507/t20250728_1432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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