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庆高速遂昌段安置地(叶油)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公告》(遂征告〔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经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2025年7月16日收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浙自然资厅函〔2025〕429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334号),批准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义龙庆高速遂昌段安置地(叶油)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云峰街道银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4100公顷,其中耕地0.3428公顷、其他土地0.0672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关于重新公布遂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遂政发〔2025〕78号)和《遂昌县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遂政发〔2021〕33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按《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遂人社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该项目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拆迁。
五、遂昌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8-8520689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5/7/24/art_1229425524_5553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