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价〔2020〕7号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
      鉴于《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闽建价[2019]31号)中的部分材料综合价格有误,现予以勘误。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0年3 月17日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

闽建价〔2020〕7号 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 综合价格(2019年)》勘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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