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造价〔202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我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疫情期间我市造价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纸质版延迟刊发,后期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补发,《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电子版于每月初在“湖州市工程造价网”上向社会发布。
 
二、施工合同履约和工程价款调整。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施工项目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工期延误、人材机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分担以及发承包活动中风险签约指导,我站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指导意见。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复工。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地复工复产,并做好本单位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经批准可以复工的单位请于复工前一天告知市造价站市场督导科,并于复工当天报送《造价咨询企业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排查情况表》。
 
四、关于咨询企业统计报表上报。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原定2月20日前上报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共4个附表)延迟至3月31日前上报。
其他事项我站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并对外发布通知公告。
发布平台:“湖州造价”微信公众号和“湖州市工程造价网”(http://www.hzgczj.cn)。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0年2月13日

湖造价〔2020〕6号 湖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造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造价〔2020〕6号 湖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造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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