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办〔2020〕16号

关于稳妥有序解除公园临时封闭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杭州市园文局:

近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取得积极进展。为满足百姓到公园游憩、健身的需要,请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稳妥有序解除公园临时封闭措施,并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合当地实际,逐步解除封闭管理

各地可根据五色动态管控要求,对疫情低风险的地区所在地公园视情解除临时封闭措施,但对园内游乐、娱乐、健身等室内以及人员易聚集场所继续实行临时封闭;对疫情高风险、较高风险的地区所在地公园,继续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同时,根据今后疫情防控进展,各地可逐步解除临时封闭措施。

二、严格内部管理,全面落实防疫措施

一是加强游园设施消毒。对公园内亭廊、座凳、扶手、果壳箱等游客使用设施,进行一天二次或以上消毒,采用含有效氯为250-500mg/L的消毒溶液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或湿拖,并对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具体根据设施区域开放情况和游客使用频率决定消毒频次。

二是加强园内公厕消毒。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应安装排气设施,强制排气;每天要对公厕全面冲洗一次,并随时保洁;每天用有效氯为250-500mg/L消毒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二次或以上;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细节重点部位及时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含氯消毒溶液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每天加适量漂白粉或漂精粉对公厕化粪池进行消毒。具体根据公厕游客使用频率决定消毒频次。

三是加强管理用房消毒。对公园管理房、保安亭等工作空间开展一天二次的消毒,采用含有效氯为250-500mg/L的消毒溶液进行喷雾消毒,并保持室内空间的良好通风。

四是加强作业人员自身防护。落实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消毒水等防控用品的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对每位公园管理及作业人员建立“一人一表”及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各类作业人员个人自身防护和动态管控。

三、加强运行管控,认真做好宣传引导

一是合理调整开放时间,强化出入口管理。重点对封闭式公园,要合理调整开放时间,合理设置出入口并加强进出管理,原则上采取“一进一出”、“入园必检”等措施,同时要求游客佩戴口罩进园,出示健康码并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如体温异常,则禁止入园,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是严格控制游客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对封闭式公园,要实时把控人流密度,如瞬时人流密度过大,要实时调整,只出不进。倡导分散游览,严控人员聚集。禁止集聚性的唱歌、跳舞、打牌、喝茶等活动。同时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对公园进出口和园内易引起人员聚集的设施、场所实施有效管控,对不当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劝导。对开放式公园,也要加强动态巡查管控。

三是加强防控知识普及,制定应急预案。在公园检测点及主要路口和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标语标识提醒游客不得聚集,不直接触摸园内各类设施和树木,不使用各类游乐、娱乐、健身等活动设施,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等信息,强调对不服从工作人员劝阻和管理的,将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春季游园赏花的人员高峰情况,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公园安全、有序管控。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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