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21)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2025-07-16 22:31:07
运城市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问题21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万荣、新绛等4个县区境内部分工地堆土裸露未苫盖。
二、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源头治理,压实责任,项目工地责任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万荣、新绛等4个县区境内部分工地堆土裸露未苫盖均整改完成。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5日,共10天)向运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董卫亭
固定电话:0359-2222905
电子邮箱:sck2222905@163.com
2025年7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uncheng.gov.cn/doc/2025/07/16/5391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