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函〔2020〕20号

各市(州)、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省各地相继启动了应急临时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为加强工作指导,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在充分总结借鉴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呼吸类临时传染病医院设计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送省厅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张雨梅

电话:18607157755

附件:呼吸类临时传染病医院设计导则(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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