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20〕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集中隔离场所(宾馆类)应急改造暂行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委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重庆医科大学等单位和相关专家,编制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集中隔离场所(宾馆类)应急改造暂行技术导则》,并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等技术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审查,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参考执行。
  本导则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绿建处。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集中隔离场所(宾馆类)应急改造暂行技术导则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绿建处何丹:13983665588;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汪源:1868083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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