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村函〔2020〕9号
宿州、滁州、蚌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8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村﹝2019﹞101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安徽省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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