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规字〔2020〕 1 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住建部令第43号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建办市〔2018〕81号)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经2019年12月30日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0年1月28日起施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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