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函〔2020〕21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第92次厅党组会议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春青 党组书记、厅长
副 组 长:高起生 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泰峰 党组成员、副厅长
赖晓峰 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守志 党组成员、副厅长
薛凡军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刘晓东 二级巡视员
王首良 总工程师
陈勇志 总经济师
成 员:苑晓东、刘 双、康凤莉、于海生、胡东昭
姜殿彬、王 亮、于海洋、吕 杰、王维明
艾锦飞、徐东锋、于 镇、杨 晶、李会义
刘文凯、王 钢、孟凡旭、李若冰
二、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三供服务窗口防控及保障组、环境治理防控组、施工现场防控组、联防联控组、公积金服务窗口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舆情与宣传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高起生
副组长:苑晓东、康凤莉、孟凡旭
成 员:办公室、规财处、测评中心
负责综合协调全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实施厅防控工作分工方案;督促厅属各处室各单位和其他防控组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任务;及时汇总上报住建行业和厅属各处室各单位疫情防控情况。
(二)三供服务窗口防控及保障组
组 长:刘晓东
副组长:王维明
成 员:市政处
负责供水供热供气企业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与保障工作。督导各地加强供水供热供气设施日常检查,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保障医疗机构和群众生产生活三供需要。
(三)环境治理防控组
组 长:赖晓峰
副组长:艾锦飞、徐东锋、王 钢
成 员:城管处、乡村处、城科所
负责督导生活垃圾处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仍正常营业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和城市公厕的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督导各市地及时清运和处置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落实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转运和处置制度;做好废弃口罩单独收集、转运与处置工作。
(四)施工现场防控组
组 长:李泰峰
副组长:于 镇、于海洋、李会义
成 员:质安处、建管处、监测中心
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建筑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对返工人员登记、排查、体温检测、报告和施工现场消毒;严格落实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推迟返工要求。
(五)联防联控组
组 长:李守志
副组长:王 亮、艾锦飞
成 员:房产处、城管处
负责物业企业、城管执法队伍配合做好疫情控联防联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联动,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报送等工作;督导物业企业强化居民住宅小区内疫情防控,加强人员车辆进出管控,每日进行消毒作业,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增设口罩专用投放箱,关闭室内活动场所;指导售楼处、房屋经纪机构等节后延期营业,正常营业门店要每日进行消毒作业;督导各地城管执法队伍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协助工作,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联防联控各项措施。
(六)公积金服务窗口防控组
组 长:陈勇志
副组长:姜殿彬、杨晶
成 员:住房处、审批处
负责指导公积金窗口服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减少窗口单位办事人员数量,对相关证书采取邮寄方式发放。
(七)机关防控组
组 长:王首良
副组长:胡东昭、于海生
成 员:机关党委、干教处
负责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对厅机关公共场所的消毒通风情况检查;实行和监督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口罩佩戴,设立一楼大厅临时外来人员会客区;指导和减少厅机关人群聚集性活动;指导利用 OA、微信工作群等信息手段进行网上办公;设立口罩、餐盒指定回收地点,防止二次污染。
(八)舆情与宣传组
组 长:薛凡军
副组长:刘文凯、苑晓东
成 员:信息中心、办公室
负责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利用办公楼内 LED 屏宣传防疫和自我保护知识;及时稳妥回应社会舆论关切;澄清涉及住建领域不实传言;宣传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好做法和先进典型。
三、几点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各组负责人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深入一线的工作要求,开展实地督导,紧密结合分工谋划工作,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防控疫情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各组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聚焦重点环节,密切协调配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情况问题要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力、规范有序、运转高效。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各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