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2025年度物业服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建物改字〔2025〕10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2025年度物业服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2025年度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2025年度物业服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提升物业行业服务质量,保障柳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物业管理及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柳州市2025年度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物业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努力达到检查一批企业、规范一类行业的效果,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企业自觉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柳州市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服务的住宅小区。
(二)检查比例
各城区按辖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5%比例随机抽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城区检查结果按一定比例复核。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1.检查对象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
2.实地抽查阶段:2025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检自查,检查部门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检查,并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评分。
四、检查内容
(一)“柳州市物业管理系统”填报情况
企业、项目在“柳州市物业管理系统”基础信息和公共收益公示信息等填报情况。
(二)物业服务日常管理
1.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开展物业服务等情况;
2.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公示情况;
3.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情况;
4.社区综合评价情况;
5.业主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6.物业管理区域内是否存在高空抛物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禁止性行为及处理情况。
(三)消防设施
1.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等管理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及人员配备情况;
(四)电梯设施
电梯年检、维修、养护等管理情况。
(五)二次供水
1.二次供水设备维护、检修情况;
2.二次供水水箱消毒记录情况。
(六)防汛工作
1.小区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2.防汛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七)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2.公共区域“四害”预防和消杀情况;
3.绿化养护情况。
(八)装饰装修活动管理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按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柳建规〔2023〕4号)执行情况;
2.装修协议签订情况;
3.对装饰装修现场进行巡查情况;
4.装修垃圾暂存点管理及台账记录情况。
(九)安全生产
1.小区安全防范体系制度建立情况,落实责任主体情况;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消防、电梯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4.玻璃幕墙、建筑物外墙维护管理情况。
(十)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及归档情况;
2.维修资金使用台帐是否建立且完善;
3.物业管理区域内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十一)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装修垃圾管理等工作情况
五、重点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
按照附件1、2评分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或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对小区公共区域电梯设施设备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柳州市物业管理系统”填报、社区满意度等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如抽查的多个小区均为同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则该企业最终得分为检查小区的平均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结合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装修垃圾管理等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服务的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检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整改通知书扫描件、附件4、附件5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房改科邮箱(lzszjjwyfgk@163.com)。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城区检查结果按一定比例复核。市物业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相关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管理评估工作。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协助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二)严格检查评分。各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附件1、2评分标准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评分,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检查分数现场签字确认。
(三)强化结果运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城区开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服务的住宅小区重点检查内容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可作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服务收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出具企业诚信意见、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分等物业管理活动和工作的重要依据。县级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高层住宅楼检查重点内容评分表
2.多层住宅楼检查重点内容评分表
3.小区物业服务社区满意度调查表(参考)
4.检查评分结果汇总表
5.关于柳州市XX区2025年度物业服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结果报告
相关附件:附件1-5.zip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wgk/fdzdgknr/ssjygk/202507/t20250702_36410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