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着重紧抓源头治理:

    对因交通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慢等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或工程款拖欠的地区和单位,部将核减次年所在单位相关项目预算或所在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
    施工资金未满足,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予批准施工许可。举债融资的项目要制定资金平衡方案。
    将拖欠工程款纳入失信追责范围,对失信主体进行约束与惩戒。
    意见稿中要求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并按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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