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管〔2020〕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部署,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019﹞5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继续抓好“一金三制”治理拖欠长效制度落实
  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优惠政策,切实减轻诚信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做好新升级的工资专户管理系统的宣贯和培训。

  二、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利用春节工闲期间,组织建筑企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增强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引导企业自觉规范市场行为。
  三、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查处力度
  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限时解决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落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对不主动落实责任、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
  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学习
  各区县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配合当地人社、司法等部门做好宣传解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将《条例》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落细。

  附件: 《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019﹞5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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