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整合修订的《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无机盐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三项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0月1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化工行业联系人:周俊华

  电话:13621272026

  E-mail: pvc1990@126.com  

 

  钢铁行业联系人:郦秀萍

  电话:010-62183391

  E-mail: xp-li@163.com  

 

  TC 20秘书处联系人:张巳男

  电话:010-58811633

  E-mail: zhangsn@cnis.ac.cn  

 

  附件1:《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无机盐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附件:
0-关于对《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1-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pdf
2-无机盐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pdf
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pdf
4-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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