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规园〔2019〕14号

 

各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广西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对我区城市宜居环境建设的促进作用,不断巩固我区生态优势,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现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我厅对《广西园林城市申报和考评办法(修订)》和《广西园林城市标准(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和《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为民创园。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广西园林城市创建作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精心组织,积极创建。尊重实际,量力而行,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功能完善的原则,扎实推进广西园林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三、达标提质,争创“国园”。已获命名的广西园林城市要对照《办法》和《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及时补齐短板,确保达到《标准》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打造和谐宜人的人居环境,争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本《办法》和《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厅原印发的《广西园林城市申报和考评办法(修订)》和《广西园林城市标准(修订)》(桂建规园〔2011〕41号)同时废止。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城市规划园林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260048、2260046。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4日

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2019年修订)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广西'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广西园林城市实行申报评审制,全区各市、县采用同一创建标准。

第三条 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遵循自愿申报、综合考评、动态监管、持续发展的原则。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单数年为申报年,双数年为评审年。如果任一年某市、县达到广西园林城市标准的,也可直接提出申报评审。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的管理工作。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一)(二)申报城市需对照国家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

(三)'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申报市、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申报年731日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申请材料,评审年831日前报送评审材料(详见附表1)。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第十条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第十四条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实地考查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评议专家组主要'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和评审材料,观看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听取实地考查评估意见等,'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住房和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八条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经公示无异议及被举报情况经核查不属实的市、县发布命名通报,并予以授牌。

第十九条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1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已获命名的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围绕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维护、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自查当年11月底前经本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1px”>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地自查结果和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情况组织抽查或专项复查。

第二十一条  落实第二十二条  对于,将将发布第二十三条 已获命名的市、县应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信息管理体系,逐步实现自治区、市、县信息管理一体化。相关信息应及时更新、逐级上报、实时共享。

  

  广西

附表1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9pxfont-family:方正小标宋_GBK”>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

731日前

设区

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

广西园林城市基础材料(详见附表2);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市)

(市)广西园林城市基础材料(详见附表2);

所在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意见;

《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修订)》达标情况自评表。

831日前

城市(县城)基本概况,主要包括:自然经济社会情况、地域风貌特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园林绿化行业现状及主要指标等(2500字以内);

城市(县城)创建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两年以上(含申报年)创建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和创建宣传、社会发动情况及创建的特色亮点、典型案例等;

城市(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和实施情况,主要包括:绿线管理、绿线公示、各类绿地汇总统计表(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的位置、面积、绿线编号和坐标、竣工时间)等;

建成区范围和人口统计说明(附建成区范围及主要绿地分布现状图);

对照《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逐项达标自评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统计、证明等资料。

12分钟。

   

附表2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9pxfont-family:方正小标宋_GBK”>基础材料内容与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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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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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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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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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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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JJ/T85-2017),标明各类公园绿地名称、位置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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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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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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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1pxfont-family:方正黑体_GBK”>一、

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

/人)

/

%

≥0.04

≥1

%

%

,原则上以保留自然岸线绿化为主。

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并且符合相关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求。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500px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375px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m

≥95%'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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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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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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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50%

%≥60%

≥95%

≥3/'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设置间距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

%

≥95%

≥85%

≥40%

≥85%;县城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60%

%

≥95%

≥90%

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30%

%

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市、县,均实行”:'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19px”>

 

1.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界线。城市绿线管理是指城市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并严格控制管理。

2. 3. 计算方法: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度(%=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总分(M)大于等于8分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注:满意度总分为10分。

4. 1)城市建成区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

2)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及灌木树冠下的草本植物垂直投影面积均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建成区面积(k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100%

5.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3.0.4条,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vertical-align:sub”>gA'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A'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A'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A'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A'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100%

式中:λ'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绿地率(%);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vertical-align:sub”>g1公园绿地面积(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vertical-align:sub”>g2防护绿地面积(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vertical-align:sub”>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vertical-align:sub”>xg附属绿地面积(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vertical-align:sub”>c城市的用地面积(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与上述绿地统计范围一致。

考核说明:允许将建成区内、建设用地外的部分区域绿地面积纳入建成区绿地率统计,但纳入统计的区域绿地面积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各类城市绿地总面积的20%;且纳入统计的区域绿地应与城市建设用地相毗邻。

6.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人)=公园绿地面积(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1)关于水面的统计,公园绿地中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内的水面计入公园绿地统计,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水面一律不计入公园绿地统计。

2)人口数量按照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计算。按照《全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要求,从2006年起,城区人口包括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7.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h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居住用地总面积(h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100%

1)公园绿地按现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统计。

2)对设市城市,5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内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对县城,1000-2000㎡(含)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5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内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8. 

桂建规园〔2019〕14号关于印发《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的通知

1)纳入统计的综合公园应符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2)人口数量统计符合《'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要求;

3)按照现行的《公园设计规范》:综合公园应设置游览、休闲、健身、儿童游戏、运动、科普等配套设施。全园面积不应小于5hm'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

9. 计算方法: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面积(公顷)/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总面积(公顷)×100%

1)绿地率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的新建、改建居住区,视为达标;

2)新建、改建居住区为2002年(含)以后建成或改造的居住区或小区。

10. 城市道路绿化覆盖达标率按照现行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要求,道路绿化覆盖率达到以下标准的纳入达标统计:红线宽度大于45m的道路: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20%

红线宽度在30m45m的道路: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15%

红线宽度在15m30m的道路: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10%为达标。

'Times New Roman';font-size: 20px”>城市道路绿化覆盖达标率(%=绿化覆盖率达标的城市道路长度(km/城市道路总长度(km×100%

1)道路绿化覆盖率是指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化植物垂直投影面积之和占总道路面积的百分比。

2)考虑到数据统计的难度和一些特殊情况,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和历史传统街区,不纳入评价范围。

11. 计算方法:河道绿化普及率(%=单侧绿地宽度大于或等于12m的河道滨河绿带长度(公里)/河道岸线总长度(公里)×100%

1)纳入统计的河道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和(或)与之毗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被列入E水域的河道;

2)滨河绿带长度为河道堤岸两侧绿带的总长度,河道岸线长度为河道两侧岸线的总长度;

3)宽度小于12米的河道和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水巷可不纳入统计范围;

4)因自然因素造成河道两侧地形坡度大于33%的河道可不纳入统计范围。

12. 1)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2)根据《国家重点公园评价标准》,国家重点公园是指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且在全国有典型性、示范性或代表性的公园。

13. 计算方法:公园免费开放率(%=城市建成区内免费开放的公园数量(个)/城市建成区内公园总数量(个)

1)公园指2)历史名园、动物园等特殊公园不列入考核范围。

14.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15.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科研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2)古树后备资源为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

16. 计算方法:水体岸线自然化率(%=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km/水体岸线总长度(km×100%

1)纳入统计的水体,应包括《城市总体规划》中被列入E水域的水体;

2)纳入自然岸线统计的水体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岸线长度为河道两侧岸线的总长度;

4)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水巷、码头和历史名胜公园的岸线可不计入统计范围。

17. 计算方法:本地木本植物指数=本地木本植物物种数(种)/木本植物物种总数(种)

考核说明:纳入本地木本植物种类统计的每种本地植物应符合在建成区每种种植数量不应小于50株的群体要求。

18.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规定,空气污染指数划分为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大于300六个等级,与之相对应的空气质量指数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共六个级别。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一级或二级为良。'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评价,每年达到空气质量指数二级以上的总天数。

19. 计算方法: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地表水体中达到和优于IV类标准的监测断面数量/地表水体监测断面总量×100%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font-family:方正仿宋_GBK”>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执行。

20. 21. 根据《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为浑浊度、色度、臭和味、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COD'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7项指标的合格率。

计算方法: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城市管网水检验合格的项目数量(项)/城市管网水检验的项目数量(项)×100%

22.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能较为客观地综合表征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的覆盖情况、建设改造治理和运行维护水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定义为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城区人口占城区用水总人口的比例,其中,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城区人口,通过污水处理厂收集的生活污染物总量与人均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间接统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桂建规园〔2019〕14号关于印发《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的通知桂建规园〔2019〕14号关于印发《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的通知污水处理厂进厂水量:指市、县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数据来自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

污水处理厂进厂BOD平均浓度:指市、县污水处理厂进水中污染物浓度,数据来自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市本级及辖域内县(市)多座污水处理厂,按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加权计算。

人均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指每人每天排放的生活污染物的量,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确定,为45mg/L·d)。

23. 计算方法:城市污水处理率(%=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万吨)×100%

1)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排放总量之和;

2)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的出厂水均为达标排放。

24. 处理计算方法:污泥处置达标率(%=处置达标的污泥量(吨)/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总量(吨)×100%

25.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指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清运量代替)的百分比。

2)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指考核区域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清运量+废品回收量)的百分比。

26. 1)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建成区新建建筑总面积×100%

2327. 指城市建成区内达到林荫路标准的步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Times New Roman';font-size:20px”>:林荫路推广率(%=建成区内达到林荫路标准的步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公里)/建成区内步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公里)×100%

 

 

 

 

 

 

 

 

 

 

 

 

 

桂建规园〔2019〕14号关于印发《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125日印发

 

 

桂建规园〔2019〕14号关于印发《广西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广西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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