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411号)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报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书一牌”制度落实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共56618项,其中,已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工程有56616项,覆盖率为99.99%,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覆盖率均达100%。
      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37449项,其中,有37333项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为99.7%,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等28个省(区、市)覆盖率达100%,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达到100%;有37180项工程建立质量信用档案,覆盖率为99.3%,辽宁省、湖南省、青海省等26个省(区、市)覆盖率达100%。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各地共检查工程项目244573项,其中,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数为3601项,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数为240972项。
      2019年第三季度,各地共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154996份、行政处罚书8469份,处罚单位7403个,处罚人员1818名。其中,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6098份、行政处罚书534份,处罚单位354个,处罚人员217名;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148898份、行政处罚书7935份,处罚单位7049个,处罚人员1601名。从行政处罚数量看,重庆市、北京市处罚力度较大。
      2019年第三季度,各地共实施信用惩戒5675起,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188起。其中,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1451起,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88起;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4224起,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000起。从实施信用惩戒数量看,浙江省、北京市、福建省曝光力度较大。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
      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各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率平均为76.06%,北京市、吉林省、上海市、重庆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6个省(区、市)考评率达100%;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考评率平均为84.73%,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云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3个省(区、市)考评率达100%。
      四、勘察设计质量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共计100272项,其中,初次审查合格项目39671项,初次审查合格率为39.56%。共审查出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4534条次,平均每百个项目违反24条次。
      五、工程技术进步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工程项目共计1540个,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6项以上新技术的项目共计926个。其中,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应用BIM技术工程项目较多,陕西省、浙江省、山东省推行建筑业10项新技术情况较好。
      六、超限高层专项审查及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共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229项,累计通过203项。全国新开工减隔震工程266项,新竣工减隔震工程192项,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减隔震技术推广力度较大。
      七、地方法规、标准规范编制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各地共制定省级规范性文件19件,编制省级技术标准规范133件,编制省级技术导则8件。其中,河北省、甘肃省、广东省制定地方法规、标准规范力度较大。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要求
      从上报情况看,各地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地区上报进展情况不及时,数据存在缺项、错误情况。二是仍有部分地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不全面。部分地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案例失信惩戒及曝光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各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尚未全面开展这项工作,标准化考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四是部分地区推动工程技术进步工作进展仍较缓慢,应用新技术工程数量较少,推进工作有待加强。
      请各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及时汇总2019年第四季度进展情况。同时,认真做好提升行动总结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及成效,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请于2020年2月15日前将2019年第四季度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和本地区提升行动总结报告报送至我司工程质量监管处。
     
    来源:住建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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