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人〔2019〕13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及职业院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在全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在现培训机构中推荐符合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的进行试点,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将名单报我厅,逾期视为放弃培训试点工作。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向恭水

  联系电话:0791-862190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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