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热点问题解答】详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五)
1.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哪些要件?
答:申请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任意一方)办理材料: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2)召集人承诺书;
(3)住宅维修或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预算;
(4)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分摊业主书面确认明细表;
(5)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公示材料(附照片,公示时间为七天);
(6)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合同;
(7)维修资金使用决算分摊明细;
(8)维修或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含工程验收报告);
(9)维修资金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公示材料(附照片,公示时间为七天);
(10)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收费情况:不收费
2.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
第一步:由申请单位提交申请;
第二步:市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勘查;
第三步:申请单位提交预算、维修方案;
第四步:申请单位向市物业服务中心领取征求业主意见签字表、身份证扫描设备,征求业主意见;
第五步:申请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在小区公示决算分摊表;
第六步:申请单位提交列支维修资金材料;
第七步:物业服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拨款通知书,办结。
3.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效?
答:一年。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jdt/ywdt/202506/t20250616_1901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