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档案馆完成《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近日,市城建档案馆顺利完成《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后续法规修订完善奠定基础。
评估工作由市城建档案馆牵头,市档案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共同参与。为确保评估结论的客观公正,特委托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团队组成评估工作组。
工作组运用文献研究、政策文本分析、问卷调查、征求意见、专题座谈会等方法,对《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应性、可操作性、效益性、规范性进行了全方位评估,深入了解了市住建局、市重点处、各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代表性建设单位等单位,在《办法》施行至今取得的成绩和需解决的问题。经评估,《办法》实施以来,在服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发现,当前法规在信息化建设、跨部门协同机制、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对此,工作组提出强化数字档案平台建设、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优化档案利用程序等多项改进建议。
下一步,市城建档案馆将加快评估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城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城建档案工作更好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拟稿:唐文萱 核稿:石晓升)
原文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gzdt/2006012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