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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关于铁山区紫薇花园小区物业企业履约不到位导致电梯停运的典型案例通报

2025-06-13 20:41:59

今年,物业服务中电梯故障维修不及时问题作为我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重点。我市住建(保)部门对此类问题高度重视,对受委托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物业企业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现将开发区·铁山区紫薇花园小区电梯停运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4月29日凌晨,开发区·铁山区紫薇花园小区因拖欠电梯维保费导致电梯停运,小区业主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黄石市名兆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未到现场采取任何措施解决电梯停运问题。辖区住保部门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物业负责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遂联系小区电梯维保公司。经多方协调,电梯维保公司安排人员到小区现场检修,直至当天下午4时,电梯停运达16个小时后恢复运行。5月2日,小区又有2台电梯出现故障,名兆物业公司依然未采取任何措施处理,再次引发大量投诉。后经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协调,电梯维保公司再次到场维修,其中一部于当晚9时许恢复运行,另一部主板故障紧急维修后已正常运行。名兆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人,未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电梯维护、维修组织工作,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开发区·铁山区住保局对黄石市名兆物业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行为”中“诚信与安全”第2条“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第9条“受委托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而未依法履行电梯管理职责”规定,对其信用评价扣除13分。目前,在相关单位指导下,小区已召开业主大会解聘了名兆物业有限公司。

电梯安全事关群众出行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大事。全市受委托管理电梯使用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小区电梯安全工作,加强物业员工安全生产工作培训教育,切实履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责任,制定电梯使用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电梯巡查、维护、管理,发现故障立即处理,以保障广大业主正常出行安全。

 

原文地址:http://zjj.huangshi.gov.cn/ztlm/wygl_7987/wygl123/202505/t20250530_1226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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