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6号关于解决城中南社区原武警宿舍住宅区楼底低洼处积水污染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远生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中南社区原武警宿舍住宅区楼底低洼处积水污染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工作情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对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开展的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需要可适当将2001年至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2019年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全市已开工改造小区378个、惠及住户20650户,完成投资约2.3亿元。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由于资金有限,我市坚持优先解决小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小区积水排水问题作为常见小区居民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我局也鼓励和指导各县(区)积极通过改造小区雨污分流管网等方式解决群众居住难题。例如2025年,全市改造60个小区中,计划改造排水管网约5公里。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联合开展整治建议。我局建议可考虑在小区居民反映相关情况后,在征求原武警单位意见的情况下,由街道、社区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实后按程序报批,争取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如小区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改造的,再考虑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其余专项改造方式。
(三)关于代表提出拆除重建或者老旧小区改造建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通过更新改造的方式完善小区基础设施,目前尚不鼓励对楼栋进行拆除重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沟通钦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原武警单位等,争取将代表反映存在积水问题的小区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华军,2862262)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211656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