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裕祥园202楼10号底商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公告(编号:20151119193)
2025-05-25 15:25:31
经唐山市中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唐山市钓鱼台房产物业管理公司(现更名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钓鱼台房管所)协商一致,自愿解除 唐山市路北区裕祥园202楼10号底商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20151119193),现申请撤销合同登记备案。因保管不善遗失合同2份,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到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诉,逾期将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tangshan.gov.cn/tszjj/jufagongshigonggao/20250520/1631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