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减证便民”要求,逐步实现跨区域便捷申请公租房,助力人口跨区域有序流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租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行公租房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核手续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2021年第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以“川建行规〔2021〕4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及目的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

2020年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改革更大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持续深化“两清单、两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随着我省“两清单、两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各地普遍建立人和房两张清单,建成全省五级联网的信息系统,为推行公租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了信息化技术支撑。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着力疏通公租房申请审核时间长、证明种类多、程序繁杂的机制“堵点”,不断提升住房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租房高效率保障

以推行公租房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核手续为重要抓手,加速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租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实现跨区域便捷申请公租房,减少群众证明,助力人口跨区域无障碍流动。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梳理公租房申请事项目录

要求各地住房保障部门依法依规梳理形成公租房申请事项目录,并主动宣传公开,让办事群众清楚公租房信息、办理流程、提交要件、申报证明事项及惩戒措施等政策。

(二)动态优化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

要求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逐步简化能够自行查询或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查询到的住房证明。

(三)建立申请承诺制和授权查询制

要求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引导公租房申请人主动、诚信申报家庭情况,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核查。

(四)加快数据共享工作推进联合审查核实

要求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加快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数据实时查询。

(五)加强公租房使用情况常态化监管

要求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加强对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六)加快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要求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对失信行为实行分级分类处理,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视情形纳入住房保障失信记录。

《指导意见》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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