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管〔2021〕7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2021年《重庆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满足设计概算编制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委编制了2021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用安装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统称2021年概算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概算定额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编制的设计概算文件已经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评审且设计概算文件已报送概算审批部门的,设计概算的编制仍按原概算编制有关规定执行。

二、2021年概算定额与2021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CQGSBF-JA-2021)、《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CQGSBF-GD-2021)配套执行。
     三、我委原发布的2006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CQGS-301-2006)、《重庆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CQGS-302-2006)、《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CQGS-304-2006)、《砼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材料基价表》(CQGS-306-2006)以及有关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停止使用。

四、2021年概算定额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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