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关于批准《汽车代驾管理规范》《汽车代驾服务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组织起草了《汽车代驾管理规范》《汽车代驾服务规范》两项标准。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交反馈意见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28日以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协会。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张庆新
电话:13898802041
邮件:28909397@qq.com
附件:
1、《汽车代驾管理规范》《汽车代驾服务规范》编制说明及标准征求意见稿。
2、《汽车代驾管理规范》《汽车代驾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反馈表。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2021年09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