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深入实施“公益诉讼”助力历史建筑保护
我市对160处历史建筑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行动,更好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一是构建协作机制。下发《关于建立亳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对监督任务、监督责任、协作机制、工作保障4项重点工作进行明确部署,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与住建部门共同筑起2级4地10部门协同发力的历史文化保护网络。
二是深挖案件线索。联合检察部门下达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检查建议书》3份,分别对涡阳、蒙城、利辛三县的18处历史建筑的保护受损情况进行了梳理,针对发现的历史建筑结构性损坏、功能闲置、外墙破损3类问题,检察机关及住建部门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充分运用督导、磋商、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
三是推动修缮保护。通过落实“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各县区加力实施并启动一系列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并在修缮过程中按照“一房一策”编制方案,以原真性保护为原则,注重功能性提升,坚持以用促保,科学平衡“新”与“旧”的关系,使老建筑焕发新活力,实现永续传承。截至3月底,已修缮完成3处历史建筑,并新启动9处历史建筑修缮工作。
原文地址:https://zjj.bozhou.gov.cn/News/show/682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