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实施和评价准则》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表1)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回函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27日前反馈至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通讯地址:苏州市澄湖路 888 号恒润国际大厦
联系人:盛子寒,电话15705236625;
附件1.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实施和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实施和评价准则》征求意见回函表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团体标准工作小组
2021年9月27日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关于《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实施和评价准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实施和评价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实施和评价准则》征求意见回函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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