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59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黄清祥等55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罗素婷等51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俊等111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罗栋梁等93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黄维佳等24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17日

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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