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青岛微藻产业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青岛微藻产业学会批准立项,青岛浩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参与起草的《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请您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您的意见反馈至青岛微藻产业学会。

联系人:邢丽红,联系电话:0532-85836348,邮箱:qdwzcyxh@163.com

 

附件1:《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青岛微藻产业学会

2021年9月23日

青岛微藻产业学会关于对《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附件1《微生物菌群在河湖生态修复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青岛微藻产业学会关于对《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附件2《微生物菌群在河湖生态修复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

青岛微藻产业学会关于对《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附件3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pdf

青岛微藻产业学会关于对《微生物菌群在河湖微生态修复应用中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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