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建局关于地下车库充电桩安装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充电难、充电慢等问题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主要瓶颈。紧紧围绕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问题各类诉求和信访事件,为加快昌吉州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工作,2025年1月5日至10日,州住建局与国网昌吉公司联合组建了一支10人考察团,赴山西大同和四川成都进行实地考察,深入学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经验。
一、考察情况
(一)山西大同市学习考察情况
大同市和我州同属地州(市),天气情况,经济发展与我州接近。考察组先后考察了该市樊庄“光储超充”一体化智能充电站、新水湾龙园小区等区域充电设施,并在平城区供电中心会议室开展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了樊庄充电站在全液冷超充桩技术、棚顶光伏发电系统的创新应用以及储能放电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新水湾龙园小区在地下充电设施建设通过合理布局和精细化管理,实现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愿装尽装。大同市紧紧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2024年10月出台了《大同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全面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已建成357座充电站,充电桩数量2650台,为新能源汽车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居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
(二)成都市学习考察情况
考察组先后考察了成都市充电设施监管平台,老旧小区、双流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路侧充电设施,并在金牛区供电中心会议开展调研座谈会,重点了解了成都市在充电设施监管平台的“统建统服”管理、老旧小区地库公共区域设置第三方充电设施的先进做法、双流区充电站的运营模式及路侧充电设施的布局优化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成都市2021年出台了《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成经信〔2021〕7号)等8个文件,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全国超前。目前,成都全市已建充(换)电场站2882座,累计充电桩数量为21.6万个,其中公(专)用充电桩4.5万个、居民小区私人充电桩17.1万个。
二、存在问题:
经过调研和梳理,我州在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不仅有许多值得向兄弟城市学习借鉴的先进经验,还面临着一些共性问题亟需解决。以下是几点深入的思考:
(一)老旧居民小区受变压器容量影响,无法报装个人电动汽车充电桩。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昌吉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24〕22号)文件要求,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基础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求。但昌吉州、山西大同市以及四川成都市在2020年之前建成的老旧居民小区,由于早期规划时未能充分预估未来电力需求的增长,尤其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普及,导致这些小区的变压器容量未预留足够的裕量。都存在现有的配电容量已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从而引发了居民个人充电桩无法报装的难题。
(二)私人“无序”充电桩后续无法纳入监管平台,影响充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和高效管理。在安装由汽车销售企业赠送或个人购买的非智能充电桩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问题。以成都市为例,在居民个人充电桩安装初期,由于缺乏对“有序充电”和“统建统服”管理的考虑,导致目前约有2万个居民个人充电桩后期无法接入市级监管平台,无法实现统一的维护和管理。未接入监管平台的充电桩无法进行有效监控,存在过载、短路等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火灾等严重后果。同时,居民对于充电桩的安全意识和维护知识普遍不足,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三)居民小区地下车库油车、电车混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居民小区地下车库中,一旦发生消防事故,由于车辆混停且未集中在一个防火分区,消防车可能无法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导致火势难以控制,容易引发更大的损失。此外,油车与电车在燃烧特性和救援方式上存在差异,混停可能给消防救援带来额外的困难。
三、意见及建议
(一)制定并完善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州住建局与国网昌吉公司已完成《昌吉州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编制工作。目前,该《办法》正在履行相关发文程序。《办法》明确指出,充电运营商应采用智能有序的充电方式开展小区公共区域的公用充电桩建设,并充分利用小区现有的电力变配电容量。对于拥有自有产权或个人租赁停车位的居民,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建设充电桩的,可与充电运营商协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同时,《办法》鼓励结合小区“统建统服”模式,推动错时共享充电桩的建设。
(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昌吉州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鉴于我州新能源汽车尚处于发展初期,私人充电桩的布局较为零散且数量有限,因此可通过建立监测平台实现充电桩的统一维护和管理。借鉴四川成都市的先进经验,监测平台根据车主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智能充电方案,并通过预约充电服务,让车主能够在最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充电,有效缓解了充电站的拥堵状况,缩短了等待时间。此外,该平台还配备了充电桩实时状态监控系统及故障报警系统,确保充电设备的问题能够被及时发现并解决,从而保障充电效率和安全性。
(三)推进昌吉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统建统服”及充电设施投保工作。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企业,以便于建设和运营。同时,逐步回收私人充电设施的充电桩,确保特许经营权的顺利转移至第三方企业,从而消除未来充电设施运营和维护的潜在消防安全隐患。引导保险行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商业车险保障需求,为高赔付风险的新能源汽车提供有效保险保障,实现消费者愿保尽保。将充电设施的安全风险纳入责任保险范围,确保在发生充电安全事故时,能够为居民提供经济保障。
联系人:赵易多 联系方式:2321693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原文地址:http://www.cj.gov.cn/p123/bmyw/20250507/356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