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梧州2025年第6批申请办理公租房 变更审核结果公告14户

2025-05-11 16:38:26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经公示,现批准柒天健等14户家庭公租房家庭信息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第6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告名单

2025年4月7日

序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

状态

承租公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主申请人柒天健本人450403********1532轮候保障申请增加柒子睿为保障对象;申请二次抽号,轮候两房一厅,意向富民小区公租房。同意增加柒子睿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3人,该家庭原轮候户型为一房一厅,现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重新轮候,已抽号家庭不发放补贴。

共同申请人张青青配偶450803********6741
柒少珩儿子450403********5010
柒子睿儿子450403********5013

2主申请人梁李芬本人450421********4020轮候保障李顺瑛属外地户籍,截止2025年3月,未满16周岁,无需提交养老证明,现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申请变更为保障对象;申请二次抽号,轮候两房一厅,意向红岭小区公租房。同意变更李顺瑛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3人,该家庭原轮候户型为一房一厅,现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重新轮候,已抽号家庭不发放补贴。

共同申请人李能德配偶452324********2838
李顺瑛女儿450325********0641
3主申请人林泽铭本人450403********153X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2#-3-407原主申请人覃永娟(身份证号码:452523********1480)名下有房产,覃永娟退出公租房。主申请人由覃永娟变更为林泽铭。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2#-3-407房。

4主申请人李其永本人452423********3356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4#-2-901主申请人女儿李晓虹(身份证号码:450422********3348)名下有房产,李晓虹退出公租房。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4#-2-901房。

共同申请人蒙火英配偶450421********3528
5主申请人李倩本人450404********0320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8#-1-903主申请人欧伟玲(身份证号码:452201********1243)和其配偶李子宏(身份证号码:450404********0311)名下有房产,欧伟玲、李子宏退出公租房。主申请人由欧伟玲变更为李倩。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8#-1-903房。

6主申请人朱月明本人450404********0028实物配租富民公租房:11#-3-801主申请人女儿何汶臻(身份证号码:450403********1223)名下有房产,何汶臻退出公租房。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39.23㎡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公租房11#-3-801房。

7主申请人麦丹荣本人450403********061X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8#-3-2112主申请人儿子麦跃泷(身份证号码:450403********0312)名下有房产,麦跃泷退出公租房。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8#-3-2112房。

共同申请人许薇配偶450403********0321
8主申请人李淑华本人450402********0328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

10#-505

主申请人儿子莫奇(身份证号码:450404********2115)名下有房产,莫奇退出公租房。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5.37㎡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10#-505房。

共同申请人莫伟成配偶450402********0314
9主申请人陈少玲本人452423********1729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9#-1304欧阳宇为2级残疾人,2025年2月18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同意从2024年10月2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9#-1304房。《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对退役军人、残疾人家庭作出享受租金减免的新规定。该批家庭的退役军人、残疾人资格均在办法出台前已经认定,同时根据《公告》在2025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请,故自办法颁布之日2024年10月25日起给予租金减免。
共同申请人欧阳宇配偶450411********1015
10主申请人吴春燕本人452425********0042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3#-1306吴春燕为退役军人,2025年2月5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同意从2024年10月2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32.69㎡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3#-1306房。
11主申请人杨锦江本人450481********1413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2#-1812杨锦江为退役军人,2025年1月6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同意从2024年10月2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2#-1812房。
共同申请人李超兰配偶440921********5449
杨任燊儿子450481********1437
杨任杰儿子450481********1417
12主申请人张汉诗本人450402********0654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3#-1111张汉诗为退役军人,2025年1月7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同意从2024年10月2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3#-1111房。
共同申请人王惠珍配偶450402********0625
13主申请人陈建雄本人450403********0638实物配租枣冲公租房:3#-1-703陈建雄为退役军人,2025年2月24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同意从2024年10月2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公租房3#-1-703房。《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对退役军人、残疾人家庭作出享受租金减免的新规定。该批家庭的退役军人、残疾人资格均在办法出台前已经认定,同时根据《公告》在2025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请,故自办法颁布之日2024年10月25日起给予租金减免。
14主申请人霍雄伟本人450402********0614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8#-910霍亮为退役军人,2025年1月6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同意从2024年10月2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8#-910房。
共同申请人黎清配偶450421********3540
霍亮儿子450411********0017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879341.shtml

上一篇:咸阳住建局关于秦都区高新锦业壹号3号楼1单元14层11418号等变更(注销)商品房销售合同公告(20250174至20250176号)
下一篇:济宁市政府与太平洋建设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