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破房、旧房、冷房问题,让群众住得更安心、舒心、暖心。

改“破房”,让群众住得更安心

  针对棚户区存量大且房屋多为设施陈旧、低矮潮湿、冬不防寒夏不避雨的实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把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回应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今年以来,已开工棚改项目2.43万套。

  同时,着力解决棚户区给排水、道路、绿化、停车场、供暖、供电等配套设施缺失及居住环境脏乱差、居住区生活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推动配套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组织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坚持规范、阳光、依法原则,深入细致耐心做好入户调查工作,注重民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合理确定棚改征收惠民补偿政策及方案,待群众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再启动征收拆迁。选择原地建房安置、异地购房安置还是货币化安置,都由群众说了算,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改“旧房”,让群众住得更舒心

  针对全省1.24亿平方米老旧小区住宅建筑不节能、上下水不畅通、庭院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问题,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应改尽改,对楼本体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及防水、楼梯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改造,同时对小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以及各类架空线规整等进行改造。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2941万平方米,铺设道路338万平方米,改造各类管线2461公里。

  坚持宜改即改,以完善老旧小区功能和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为主,在加装电梯及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物流快递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进行完善和优化,提高群众居住便捷性。今年,全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55部,增设停车位9292个、无障碍设施248个。

  坚持能改则改,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主,改造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公共服务用房、应急避难场所,提高群众居住舒适性。今年,全省老旧小区新建公共服务设施98个。

改“冷房”,让群众住得更暖心

  针对部分地区供热不达标、群众要求提高冬季室内温度的问题,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排查整治供暖领域突出问题,确保今冬供暖期群众住上暖房子。先后开展3次书面调研,并召开1次专家研讨会、2次企业座谈会,发放居民调查问卷4万余份,并从技术、成本、舆论等多渠道多层面进行调研论证。目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拟将居民室内温度调整为“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摄氏度”。

  以“冬病夏治”为手段排除隐患,组织市县供热主管部门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排查整治,对热源、管网、中控、终端、储煤、热企信用、应急能力7个方面事项进行系统排查,做到供热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用实际成效和良好变化回应群众关切期盼,年内计划改造供热管网1600公里,安排一般债券16.7亿元,支持68个市县改造供热管网。制定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开展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公布企业“红黄黑”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8.27 郭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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