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浙江省住建厅连续发布通知,对今年的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做出安排。

被查实“挂证”的,3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浙江发文明确

被查实“挂证”的,3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浙江发文明确

1、被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凡是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社部门相关数据。

  • 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4、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

  • 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