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5月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2019年,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5月印发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存在多样性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市场需求,但同时也存在制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政策障碍。202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明确大力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服务。为加快推进我省咨询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培育我省具有竞争力的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推动我省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转型升级,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同时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我们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及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台《意见》。

二、起草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

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93号);

5.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从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共分三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核心目的是培育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和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主要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推进工作提出了重视投资咨询、加强项目引导、支持企业转型、注重团队能力、强化责任义务、创新委托方式、探索计费模式、完善制度建设、重视人才培养九个方面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协会作用、强化宣传示范三个方面的措施以保障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有效推进。重点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共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相关链接:

赣建建〔2021〕7号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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