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建安字〔2021〕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重点任务措施

(一)突出活动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一是加强专题学习宣传。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安全生产宣传进基层进企业等活动,邀请行业专家、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开展学习教育和辅导交流。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增强安全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开展企业全员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双重预防体系知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

(二)总结经验做法,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结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加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宣传力度,运用媒体平台、张贴海报、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参与生产安全监督。二是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红袖章”“安全隐患随手拍”“争做安全吹哨人”活动,推动企业强化源头治理。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和应急演练。扎实开展驻点监管、执法百日攻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法规处罚问题隐患企业。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运营等住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形成长态化演练机制。

(三)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周”活动。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咨询活动。线上要依托当地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住建领域安全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线下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组织群众性安全活动。动员广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全省住建系统安全大讲堂、“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住建安全“微视频”征集、“我是施工安全培训师”竞赛、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技能竞赛等活动,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组织行业企业、社会群体参加“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等活动。各级建设工会、社会组织要组织开展“安康杯”“查保促”等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三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现场警示会等方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四)强化媒体联动,开展好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一是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中查处的突出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统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三是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市建筑施工安全体验式教育基地,组织企业、项目人员参加体验式安全教育,通过实景式安全体验、安全互动、VR体验等,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鼓励企业开展“我是安全培训师”、制作安全微视频、安全手册等,大力宣传、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严格的安全监督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质疑保守”等安全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周密部署组织。各市住建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强化活动保障,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至少要参加1至2项“安全生产月”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安全生产考核。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组织行业企业在办公地点和项目(站场)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在厅廊、外架、围墙等处悬挂安全警示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驻点监管等各项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因地制宜扎实开展好活动,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全力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6月1日前,各市有关部门要报送1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见附件1)。活动期间,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特色活动、亮点做法、重要进展。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联系人:张润泽、杨蒙,联系电话:0531-87087014,电子邮箱:zhangrunze@shandong.cn。

 

附件:鲁建安字〔2021〕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doc

鲁建安字〔2021〕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鲁建安字〔2021〕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3.“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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