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苏建函科〔2019〕40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组织申报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工程项目是树立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行业标杆、形成示范效应、发挥带动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积极引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申报。

二、严格审核。请各市、区住建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过程指导,严格审核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确保符合《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及时报送。请各市、区住建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形成《各市、区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在汇总表上加盖本部门公章,于9月6日前连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同时,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的电子稿(word格式)发送至公务邮箱(1927048256@qq.com)。

联系人:吴庆;联系电话:65236056。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pdf

2.各市、区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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