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8〕5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地产管理局(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市场主体权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健全服务评价体系,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物业服务规范(居住物业/公共物业)》,现予以印发,供物业服务各方主体参照本规范开展物业服务活动。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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