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科室、站办,各企业:

现将《全市住建系统“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委会印发《全省“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安〔2019〕3号)、宜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安发〔2019〕5号)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全市住建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全市住建系统“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制订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执法检查范围

宜昌市安委会明确的10类重点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

2、“多合一”场所。

3、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5、群租房。

6、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含住宿)。

7、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8、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9、施工工地。

10、三级以上(含)博物馆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执法检查重点问题及情形

(一)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问题。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问题。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四)防火分隔问题。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五)疏散通道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设置“迂回兜圈”式妨碍人员疏散通道。

(六)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八)电气线路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密、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日常管理不规范。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老化、容量超负荷、电线乱拉乱接等。

(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任务分工

(一)建管科、市场质安站、装饰站职责

研究部署并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织开展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

(二)城建科、节水燃气中心职责

研究部署并组织供水供气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供气企业、场站、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燃气火灾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认真开展入户安检和用气安全知识宣传。

(三)物业科职责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租赁企业尤其是涉及群租房租赁业务的企业的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服务场所尤其是高层建筑、整租公寓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协调城区各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场所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督促隐患整改。

未尽事宜,请相关科室根据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按照方案,结合本地安委会工作安排,统筹部署推进,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企业、场站、经营者等主体,确保发动到位。

5月22日前将部署发动情况、联系人报市住建局安监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1.自查自改。督促10类重点场所(涉及监管)对照《社会单位“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自查表》(见附件),自主检查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整改隐患,在本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问题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30日前各重点场所将自查表报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

2.分类核查。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要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对照自查表,一条一条地查,一个一个的过,分门别类建立隐患台账。对未能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限定时间,督促整改到位。

6月22日前,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将重点场所名录、核查情况报市住建局安监科。

3.风险评估。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制度,对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分类采取措施,督促隐患整改。对消防安全状况良好的,予以表扬。对消防安全状况一般和较差的,要进行处理。

7月22日前,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将处理意见报市住建局安监科。

4.严格执法检查。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要根据核查情况,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强化执法检查。对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消防安全状况一般、较差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三)强化安保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国庆、军运会期间,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要对重点场所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回头看”,确保全部上门走访提醒检查到位。对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要协调消防救援机构采取局部关停、“死看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紧盯重点场所,对火灾高危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灭火应急准备。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通过各类电子媒介滚动播放消防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安全氛围,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11月9日前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报送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住建领域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二是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已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结合专项行动要求,主动协调配合,加强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班组、进基层。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站办要按时报送相关工作动态,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市住建局安监科联系人:蔡虎,联系电话:6463577,QQ:1145227468。

附件1.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要求。

附件2.社会单位“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自查表(模板)。

宜昌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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