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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建厅督导既有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工作

2025-04-09 09:30:22

4月1日,省住建厅马庆林副厅长一行深入城北区华德朝阳绿洲、金盘小区等,详细查看了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情况,与小区项目经理现场交流,详细询问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端口、充电收费等内容,并对现场发现的违规充电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马庆林副厅长要求各地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地方政府民生事项,列出计划安排,落实资金渠道,加快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积极配合消防、公安、街道等部门共同加强停放充电环节安全管理,全力降低风险、消除隐患,按照合同约定,对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或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要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做好发现、劝阻、报告、记录等工作。

马庆林副厅长强调,各市州物业主管部门要深化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物业服务为切口,将“整治物业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作为具体实事,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积极配合街道、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全面清点广告位、停车位、经营用房等公共资产,核查明确数量、规格及收益情况,建立详细台账并在小区内部定期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坚决杜绝发生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维护好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原文地址:http://zjt.qinghai.gov.cn/html/6/75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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