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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 事故信息曝光 关于对开学驷行政处罚的通报

2025-04-08 08:56:46

根据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开学驷(苏建安A(2023)0000715)作为江苏厚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二条,《强化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产人员管理的若干措施》(苏建规字〔2023〕1号)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建安A(2023)0000715)1年,时间从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行政处罚期限内,不得作为安管人员用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得参与企业或者项目的安全管理等活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5/3/31/art_8712_11530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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