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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新就业家庭名单公示 (2025年第1批)1户

2025-03-06 15:25:22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家庭名单(2025年第1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5日(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新兴珠宝路1号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4-2831152、0774-2822131。

附件:经审核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家庭名单(2025年第1批)

2025年2月26日

序号公示编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是否

低保户

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租金缴纳系数住用

情况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人)租赁补贴金额(元/月)备注
1X2025TL0001主申请人胡宇杰本人450421********5018梧州市宏杨家具有限公司3500.001500.000.2承租市场住房0450退役军人,属梧政规〔2024〕8号文第四十一条情形。胡钰滢收入为抚养费。
共同申请人胡钰浩儿子450421********501X0.00
胡钰滢女儿450421********50221000.00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6787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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