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梧州关于2025年第2批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审核结果公告19户

2025-02-09 10:04:59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经公示,现批准莫金莉等19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信息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第2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告名单

2025年1月27日

序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

状态

承租公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主申请人莫金莉本人450481********1822轮候保障该家庭现提交王冰本市有效的《居住证》,申请变更王冰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同意变更王冰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该家庭变更后符合发放补贴对象为莫金莉和王冰2人,变更通过后按300元/月发放补贴。

共同

申请人

王海锋配偶450422********0837
王冰儿子450422********0833
2主申请人李庆丽本人452425********0426轮候保障申请增加黄丽恩为保障对象;变更轮候户型为一房一厅。同意增加黄丽恩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原轮候户型为单间,现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重新轮候。

共同

申请人

黄永平配偶450421********2517
黄丽恩女儿450421********2524
3主申请人霍健刚本人450403********1812轮候保障霍健刚已故,取消其轮候保障资格。同意取消其轮候保障资格。

4主申请人罗嘉鸿本人450421********0554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1#-402申请增加李柏燕为保障对象;李柏燕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保障3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1#-402房。

共同

申请人

谢丽杰母亲450421********1086
罗亚全父亲450421********0511
李柏燕配偶450421********7828
5主申请人郭黎欣本人450422********4228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13#-1805原主申请人郭高剑(身份证号码:452423197205164214)及其未成年儿子郭万添(身份证号码:450422201511024210)自愿退出公租房保障。原主申请人配偶李新妹(身份证号码:450421198102126047)原不是保障对象,从该家庭删除个人信息。主申请人由郭高剑变更为郭黎欣。现郭黎欣提交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及申请当月前6个月在本市三城区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变更为保障对象。同意郭高剑、郭万添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郭黎欣为主申请人。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13#-1805房。

共同

申请人

郭黎荣弟弟450422********4219
6主申请人陈彩艳本人450404********0621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8#-2-1209原主申请人陈泽辉(身份证号码:450421195710020517)已故退出公租房保障,主申请人由陈泽辉变更为陈彩艳。同意变更陈彩艳为主申请人。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8#-2-1209房。

共同

申请人

何美玲母亲450404********0946
7主申请人徐荥本人450403********1528实物

配租

平浪公租房:2#-1-2006合同期到期,续租时增加保障对象何苡乐,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2#-1-2006房。

共同申请人何炳南配偶450421********5019
何雨禧女儿450403********5927
何苡乐女儿450403********5926
8主申请人黎水全本人450421********2512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4#-2-509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户型,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4#-2-509房。

共同

申请人

陈美群配偶450411********0023
黎楚淋女儿450421********252X
黎晓淋女儿450405********2024
9主申请人李树坤本人450404********1216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2#-1-202合同期到期,续租时增加保障对象李晨煜,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2#-1-202房。

共同

申请人

陈林芳配偶450421********5026
李枫源儿子450405********0515
李晨煜儿子450405********051X
10主申请人陈秋莹本人450403********1521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9#-1-1710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户型,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9#-1-1710房。

共同

申请人

徐健配偶450404********0310
徐泺森儿子450403********6218
11主申请人梁雨冰本人450421********6018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8#-1-2005合同期到期,续租时增加保障对象梁钰妍,梁雨冰为退役军人,申请优先调整为两房一厅。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优先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8#-1-2005房。

共同

申请人

杨萍配偶450121********2427
梁晋嘉儿子450421********6012
梁浩杨儿子450421********601X
梁钰妍女儿450421********6047
12主申请人黄玉艳本人450403********1829实物

配租

平浪公租房:7#-1-104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户型,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7#-1-104房。

共同

申请人

黄承祈配偶452423********2616
黄玥瑜女儿450403********1827
13主申请人周海泉本人450422********3318实物配租龙平地块公租房:1#-403周海泉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同意该家庭变更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公租房1#-403房。

14主申请人覃俞霆本人450422********3317实物配租富民公租房:11#-4-502覃俞霆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同意该家庭变更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公租房11#-4-502房。

15主申请人冯国铭本人450403********0035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1#-705冯国铭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同意该家庭变更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1#-705房。

共同

申请人

李学萍配偶450404********0029
16主申请人李逸明本人452423********2434实物

配租

龙平小区公租房:7#-704李逸明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同意该家庭变更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7#-704房。

共同

申请人

卢燕芳配偶452423********2426
李莹莹女儿450422********2425
17主申请人倪炼聪本人450404********0656实物

配租

龙平小区公租

房:7#-1107

倪炼聪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同意该家庭变更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7#-1107房。

共同

申请人

黄勤初配偶450321********3021
倪海桐儿子450403********4715
倪梓恒儿子450404********0610
18主申请人覃慧本人450421********8523实物

配租

龙平小区公租

房:7#-1007

申请增加卢其楷为保障对象;覃慧、卢胜羽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卢其楷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保障1人。同意该家庭变更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32.69㎡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7#-1007房。

共同

申请人

卢胜羽配偶450411********1039
卢其霖儿子450405********101X
卢其楷儿子450405********1014
19主申请人彭伯全本人450404********1213实物

配租

平浪公租房:3#-2-1002彭伯全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同意该家庭变更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3#-2-1002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556686.shtml

上一篇:大观区住建交通局紧绷节日“安全弦”,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下一篇: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召开2024年度工作总结会议